8月5日,记者从青岛市民政局获悉,《青岛市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发布,青岛市将坚持“政府引导、社会协同、自愿参与、互助共享”原则,发挥农村血缘、地缘、亲缘关系和邻里守望传统等优势,以弘扬互助互爱传统美德为核心,以村(社区)为依托,以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为平台,整合社会多方资源,在全市农村推广互助养老服务模式。
《方案》提出,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对象为全体农村老年人,重点为农村兜底保障对象、高龄、空巢、独居、留守、失能、失智、残疾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及其他需要帮助的老年人。服务清单基础内容包括生活照料、健康医疗、精神慰藉、安全保障、社会融入等互助服务。根据老年人需求及村(社区)实际,整合利用农村现有养老服务设施、闲置农房校舍等打造互助养老服务点,为休闲娱乐、精神慰藉、人文关怀、志愿服务等基本养老服务提供场所;并依托“银龄行动”服务平台,探索“互联网+互助养老”服务模式,实现供需网上办理。
为保证互助服务可持续,青岛市将建立互助积分激励机制,推广“积分超市”“银龄饭桌”等互助养老模式。
《方案》将按照“试点—推广—深化”分阶段实施路径,2025年底前,全市每个涉农区(市)优先从“基层赋能养老服务”试点镇街中选取不少于2个村(社区),开展互助养老试点工作;2026年,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,因地制宜推广互助养老服务;2027年,巩固互助养老服务成果,推进互助养老服务制度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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